根据《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》的规定,结合实际,清新县决定向社会公开招聘县人民医院工作人员。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:
一、资格条件
(一)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,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宪法、法律、法规。品行端正,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,有较强的事业心和工作责任感,身心健康。
(二)具有拟聘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(详见《2012年清新县公开招聘县人民医院工作人员职位表》)。
(三)下列人员不得报考:
1、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;
2、曾被开除公职或被辞退未满5周年的人员;
3、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能录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。
二、报名办法
(一)报名时间:
2012年7月4日至7月9日(法定休息日不办理报名),上午8:30时至12:00时;下午14:30时至18:00时。
(二)报名要求:
每人限报一个职位,报名时需填写《报名登记表》,提交本人近期小一寸彩照4张(同版)及如下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。